第二天一早八点左右,三人就起来了。

    凯斯和杰克两人去试训,查理去看热闹。

    三人下楼吃完早餐以后往学校体育馆而去。

    路上杰克喋喋不休的一直在说,凯斯也在认真的听着。

    “球队如今的首发四分卫,叫做贝克·哈里,经济系大三的。

    他自从莱恩-菲茨帕特里克在05年第七轮250顺位被选走以后,他就一直都是首发四分卫。”

    nfl的选秀一共有七轮,每轮是32个签位,总选秀权共256个,因为还有32个补偿性选秀名额。

    这个补偿性选秀,是根据球队在失去或获得球员作为依据给出的补偿。

    而且这些签位的顺序并不是和nba一样抽签,而是按照战绩排列,最后一名就是状元签,超级碗冠军就是第32位。

    至于为什么每年这么多选秀签位,橄榄球队人多啊,而且比赛激烈,竞争也激烈,橄榄球员职业生涯的平均只有3年。

    “他的身体一般,四分卫风格是以跑球和短传为主,中传为辅,长传偶尔有几次,唉,不太适合我。”

    杰克叹了一口气,他可是外接手啊!

    “替补四分卫一共有四人,都一般,四分卫一直都不是哈佛的强项,或者说哈佛也没有强项。”

    凯斯点点头,我来了,哈佛橄榄球队的未来就来了!

    “你呢?”

    “我?”杰克露出笑容。

    “我现在是球队的首发外接手,兼职回攻手。”

    凯斯竖起大拇指,厉害厉害。

    “对了,凯斯,你是什么类型的四分卫,要是你擅长传球就好了,你传球,我接球,我们深红502统治球场,那肯定很不错。

    对了,还有你,查理,你可以帮我们宣传,让我们的名字传遍美利坚……”

    杰克在这喋喋不休的说着,但他其实对凯斯并不了解,他也没对凯斯报什么太大的期望。

    他说这些只不过找一个话题,美好的幻想就很不错,而且他可是一个话唠。

    话唠是什么,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为是藏不住话,想到啥说啥。

    三人往体育馆走去,今天是哈佛所有的球队入学体测的日子,包括篮球,橄榄球,冰球,棒球等等,这些球队还分男女队。

    凯斯主要是奔着篮球和橄榄球去的,其他的他没有兴趣,而篮球的体测在体育馆内的篮球馆,橄榄球在橄榄球室内训练场。

    不光是他们三个往体育馆而去,还有很多人,他们去体测的没有多少人,都是去关注球队的普通学生。

    杰克对哈佛很熟,他还看到了深红报的记者。

    深红报是哈佛的校内媒体,而且深红报是全美利坚大学里唯一有印刷厂的校内媒体。

    而就在凯斯三人往体育馆走的时候,篮球馆里正有一黑两白三个人在闲聊。

    “也不知道凯斯达顿会不会来…”

    黑人开口说完以后,旁边的中年白人也开口了:

    “他虽然已经是大富豪了,但我觉得他应该会来。”

    中年白人旁边的老白人也点点头。

    “你们不去看着自己的球队,跑我的篮球馆来干什么?”黑人男子瞪着面前的这两人说道。

    “橄榄球队缺四分卫。”

    黑人男子当即分毫不让的顶了回去:

    “我们篮球队也缺控卫。”

    他们三人正是哈佛深红队,篮球队和橄榄球队的教练。

    其中这位黑人男子叫做汤米·艾玛克,毕业于篮球名校杜克大学。

    毕业以后,在大名鼎鼎的老k教练身边当了9年的助教,然后去了密歇根大学这所体育名校当了几年主教练,去年刚刚入住深红队。

    而另两位白人男子,年老的名叫泰伦·萨拉,是橄榄球队的四分卫教练。

    而这位看起来很精干,有点小帅的中年男子,名叫吉姆·哈勃,是橄榄球队的主教练。

    这人可是大名鼎鼎啊,他以前也是一个职业球员,四分卫位置上的一代强人,曾经nfl的p票选亚军,不过他的职业生涯很流浪。

    他父亲休克·哈勃是一位橄榄球教练,他哥哥约翰·哈勃,更是超级碗冠军教练,而他在退役了以后,也当起了教练。

    01年退役,02年成为nfl奥克兰突袭者队的四分卫教练,当时突袭者队的四分卫在他的教导下,带领球队拿下超级碗,自身也成为年度p。

    04年成为圣迭戈大学的橄榄球队教练,带领球队称霸联盟,被誉为球队史上最出色的主教练。

    按照前世的发展,他今年应该去往斯坦福,然后第一场比赛,就迎来了死敌南加州大学,在落后41分的情况下完成逆转,被誉为ncaa史上最大的逆转之一。

    要知道,在橄榄球赛场,双方分数能够达到30分,那就已经是一场对攻大战了,更何况落后41分。

    然后09年在他的带领下,斯坦福时隔8年再次挺入季后赛。

    11年入住旧金山49人,带领这支有很强历史底蕴,但已经衰落的球队崛起。

    12年直接打入了分区决赛,但是败给了纽约巨人队。

    13年卷土重来,在击败诸强以后,与他的哥哥约翰哈勃在超级碗会师,但是以微弱的分差输给了他哥哥带领的巴尔的摩乌鸦队,也就是前世迈克尔奥赫的球队。

    15年,以在ncaa创纪录的最高年薪回到了他的母校密歇根大学,那自然又是一支球队崛起。

    这时候的斯坦福虽然不是很强,但是哈佛可差的远,也不知道他怎么会来哈佛。

    至于他们三者为何在此,自然是等着凯斯了。

    他们对于凯斯都抱有强烈的兴趣,哈佛不是体育名校,没有什么有杰出天赋的球员存在。

    自从凯斯出名以后,他的事迹被媒体们详细的公布,其中就包括体育方面,凯斯在高中的时候,凭借着天才的大脑和不错的身体,那可是称霸蒙大拿的。

    至于媒体为什么会详细公布他的事迹,因为媒体口中,他就是美利坚梦的代表人物,啧。

    凯斯拥有福特和沃尔玛的股份,没有大规模的公布,只流传在特定的群体中。

    而他收购漫威,收购尼克斯的钱财来源,被媒体们放到了资本市场赚取的。

    而在凯斯加入哈佛以后,球探就带回了他的打球录像,在这几个教练来看,凯斯打球实在是太聪明了。

    天才般的脑子,以至于都掩盖了他有天赋,但不是很足的身体。

    而哈佛并没有什么强人存在,所以他们自然对凯斯有了兴趣。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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